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7
队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2017]17号)和省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赣地矿办电发〔2017〕26号)精神

    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重点,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和生产作业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全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曾马荪
    副组长:李福生  袁良浍
    成  员:陈国祥  邓有平  谢秋明  李云琪  黄  坚 应勇华 勘院各分院、昌水各分公司领导。
    大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协调督促工作。
    各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范围是队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各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和家属基地。
四、检查内容
    1、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与工伤保险落实情况;
    2、地质勘查与测绘:野外地质作业安全生产防护情况,钻探施工队伍的安全准入情况,钻探安全监管情况;
    3、工勘及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监管情况,临时用电安全规范的执行情况,洞口与临边安全防护情况,脚手架、基坑支护、地灾治理工程防护情况;
    4、车辆运输:内部操作证制度执行情况,驾驶员安全例会制度执行情况,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私车公用和公车私用情况;
    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饮食卫生安全监管措施落实情况,用电安全管理情况;
    6、家属基地: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用电线路安全情况。
五、检查时间安排及检查方式
    1、时间安排
    2017年9月15日至10月20日。
    2、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督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队属各单位自检自查为主,大队检查组对重点单位、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党的十九大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    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第一位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和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能现场整改的坚决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期限,并及时督促整改。
    4.认真分析,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今后我队的安全生产工作起到促进作用。并将总结材料于10月15日前报大队安全与设备管理科。(邮箱:jxgkyaqk@163.com )
    5.领导带班,严格值守。国庆、中秋、十九大期间,各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2017年9月12日